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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哲学是一个与历史学有关的哲学分支,旨在探讨历史的模式与意义、历史学的性质与方法、历史写作的结构与规律等问题.根据具体研究对象的不同,历史哲学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思辨的历史哲学、分析的历史哲学(批判的历史哲学)、叙事的历史哲学.
思辨的历史哲学以及分析的历史哲学(批判的历史哲学)
“历史”一词具有两层含义:实在的历史,即历史学家的研究对象;历史学家的研究本身.对应于这两个层次分别产生了思辨的历史哲学以及分析的历史哲学(批判的历史哲学).
思辨的历史哲学试图在历史中发现一种超乎一般历史学家视野之外的模式或意义,可视作历史学的形而上学;分析的历史哲学致力于弄清历史学家自身研究的性质,可视作历史学的知识论[1].前者在中国大陆史学界一般被称为历史理论,而后者则被称为史学理论.
思辨的历史哲学对应于自然哲学(对科学探讨对象的哲学研究);分析的历史哲学对应于一般而言的科学哲学(对科学活动本身的哲学研究),并的确受到科学哲学的影响.
思辨的历史哲学研究以康德、黑格尔、马克思、汤因比等为代表,然而正如对自然体系的哲学研究或宇宙论之类已然过时,历史悠久的思辨的历史哲学的光彩也日渐黯淡.相反,分析的历史哲学则随着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1951年)的发表而逐步成为西方历史哲学领域的主流.
叙事的历史哲学
及至晚近,海登·怀特的《元史学》(《Metahistory》,1973年)进一步引发了历史哲学的叙事转向(语言转向),催生了叙事的历史哲学.与思辨的及分析的历史哲学不同的是,叙事的历史哲学受文学批评理论的影响,将历史写作作为研究对象,以求获得对历史著作结构与规则的理解[2].其极端倾向则视历史写作为文学创作,将历史著作等同于文学作品.因其与现代历史哲学的显著差异及与诸后现代理论的关系,叙事的历史哲学往往也被归入后现代主义思潮.
从各个角度论述什么是历史学
真实的历史就是自己。 历史是一片肥沃的土地,那里埋藏着我们的想象和希望,生长着我们的快乐和忧伤,成为历史剧创作的宝藏。戏剧自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与历史结下了不解之缘。
通常情况下,历史学家会对此感到不快,这似乎也是“自古而然”的。新编历史剧的流行,更使历史学家的愤怒到了“于今为烈”的地步。最早的“新编历史剧”《戏说乾隆》令国人耳目一新,历史学家颇有雅量;《宰相刘罗锅》《康熙微服私访》随后登场,一石激起千层浪。以纪昀(晓岚)为主人公的两大部“历史剧”(《风流才子纪晓岚》和《铁齿铜牙纪晓岚》),改写了历史上主管《四库全书》编纂工作的赫赫有名的学者形象,导致了某些历史学家的切齿之恨。
随之而来的,是对历史剧的严厉指责和苛刻要求,甚至大有必欲除之而后快之势。对历史剧的指责包括:胡编乱造,随意臆造,迎合低级趣味,背离历史的真实,模糊历史的真相……对历史剧的要求包括:不仅要注重艺术真实,还要注重历史真实,实现“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统一”,以便“艺术地再现历史”……只有“忠于历史”,“回归历史”,认可“基本史实”,注重历史的发展趋向,与历史保持一致,才是历史剧脱离苦海的惟一出路。
我们应该承认,历史剧的确存在着“关公战秦琼”、“罗成戏貂蝉”、“张飞杀岳飞”、“宋版《康熙字典》”、“我孝庄皇太后”之类的细节失真(即硬伤)。但是说到“背离历史的真实”和“模糊历史的真相”,说到“忠于历史”和“回归历史”,我们则不得不问: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的真实?什么是历史的真相?我们是如何获知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的真相的?历史本身是否包含着艺术性,即包含着修辞性和文学性(形象性、想象性、虚假性)?如何理解这种修辞性和艺术性?一句话,历史是真实的吗?
在谈及历史与历史剧的关系时,我们一方面承认它们之间的联系,一方面把历史与历史剧严格区分开来。我们认为历史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历史剧属于艺术创作的领域;认为历史体现的是历史真实,历史剧体现的是艺术真实;因此历史是客观存在,历史剧是艺术想象的产物。其实这种区分是靠不住的。何以知之?
首先,我们似乎应该区分两种不同的“历史”:一种是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the historic),一种是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the historical);前者才是客观的,后者则是被主观化了的。在英文中,“the historic”(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与“the historical”(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两者之间的界限是非常明确的。前者指历史上有重大意义的人物或事件,后者是对前者的记载或“反映”。比如说到“古建筑”时必须使用“a historic building”,而非“a historical building”;说到“历史剧”时必须使用“a historical play”,而非“a historic play——”“a historic play”这种说法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
作为朴素的唯实论者,我们相信,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the historic)与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the historical)之间的关系是“被反映者”和“反映者”的关系。这是不错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我们是通过“反映者”来认识“被反映者”的,我们也只有通过“反映者”才能认识到“被反映者”,这无异于以“反映者”征服“被反映者”。离开了“反映者”,我们就无从认识、理解和把握“被反映者”。我们触及的只是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the historical),而无从触及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the historic)。即使我们今天看到的“古建筑”(historic building),也几经风雨,几经粉饰,与原物大异其趣,不再是纯粹的古建筑了。虽然“今月曾经照古人”,毕竟今天的月亮不再是古代的月亮。月亮尚且如何,何况建筑物呢?
我们不妨把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the historic)称作历史(history),把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the historical)称为历史编纂(historiography),以把两者严格区分开来"在此我们要讨论的是:历史编纂与历史剧是否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历史编纂是否只具有客观性而不具有艺术性?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历史编纂究竟包括多少种类型?据我们所知,历史编纂至少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实证性的历史编纂,它注重数据,强调实证,倾心于语言的明晰性、意义的明确性、逻辑的一致性,以“科学”自诩;一种是叙事意义的历史编纂,即所谓的叙事性的历史编纂(narrative historiography),与“科学”的僭妄相比,修辞性和文学性乃其本源之所在,它也坦然地承认这一点,并得意于这一点"实证性的历史编纂是分析性而非描述性的,它关心的是环境而不是人,着眼于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因果性,关注“长时段”(longue dure)的转换和巨大社会结构的变迁;叙事性的历史编纂是描述性而非分析性的,它注意的是人而不是环境,关心的是人的情感和命运。西方的历史编纂传统一直是叙事性的,然而自19世纪末以来,随着实证主义的勃兴,史学的科学化倾向越来越严重,人们越来越多地要把历史编纂转化为一门严密的科学,甚至要以“总体史”代替“事件史”,以便探寻历史深层结构的变迁。此后,历史著作开始充斥大量的图表!公式。即使如此,它还是难以掩盖其修辞性和文学性之踪迹。
在这方面,海登?怀特(Hayden White)所述甚为详尽精辟。海登?怀特认为,即便是实证性的历史编纂,也无法掩盖其修辞性和文学性,尽管千余年以来它一直都在极力摆脱自己与修辞性和文学性的干系。别的且不说,它是以日常经验为基础的书面话语,仅仅这一点就足以决定其特性——具有修辞性和文学性。
修辞性和文学性的核心在于隐喻(metaphor)。隐喻是一种想象性的理解方式,是在彼类事物的暗示之下把握此类事物的文化行为。历史话语体现的并非逻辑性关系,而是隐喻性关系。历史编纂包含了艺术性的成分,因此不能忽视历史话语的隐喻之维。“一组事件转换成一个系列,系列又转换成序列,序列转换成编年史,编年史转换成叙事作品,我认为,这些行为更有益于理解成比喻性的,而非逻辑-演绎性的。此外,我把事件构成的故事和可能用来解释这些事件的任何形式论证之间的关系,当作是由逻辑-演绎和比喻——修辞的要素构成的组合。这样,一方面是历史话语和科学话语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是历史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类同……”[i]
尽管修辞性和文学性会造成信息失真,甚至引发逻辑矛盾,但它会使过去/产生意义0,否则历史就会变得不可理喻。总是有人认为历史是对往昔事件所做的完全真实的记载,所谓“史笔如铁”是也,其实并非如此。首先,对于往昔事件的记载常常伴随着必不可少的解释(包括事件的起因、过程与结果),夹杂着编纂者自己的想象,而意义也源于此,这种解释或这种意义就是修辞性和文学性的。
意义的另一个来源是语言,因为只有借助于语言符号,才能赋予过去的事物以意义"语言以想象和概念将描述的对象固定下来,想象的方式和概念的数量又是无穷无尽的,因此描述的对象被固定的途径可谓多矣。语言本身并没有提供一个标准,告诉大家什么是“正确”的用法,什么是“不正确”的用法。传统的历史编纂大师深谙此道,并能灵活地掌控之。
至于叙事性的历史编纂,其修辞性和文学性更是自不待言。西方叙事性的历史编纂,传统可谓源远流长。“史学之父”希罗多德的代表作《历史》就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史诗,而不是枯燥乏味的战争编年史。相传他在奥林匹亚朗诵他的著作时,把当时青春年少的修昔底德感动得泪水涟涟。近年来这种历史编纂传统得以复兴,实乃学界之幸。
比如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专门研究中国历史的教授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 Jr.),就极力肯定叙事性的历史编纂。他的历史著作以叙事为主导,当然也包含少量的理论分析。在他看来,叙事借助其故事和细节,能够发挥阐释之功能,而理论概括是无法穷尽历史现象的具体性的。人们是通过生动的形象而不是枯燥的理论来把握历史踪迹的,理论充其量也只是辅助性的。我们不难发现,叙事性的历史编纂与历史小说几乎没有什么差异,因为叙事性的历史编纂也需要借助于想象把零散的事件连缀成完整的故事。在那里,事实与幻想、史实与虚构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魏斐德的《伟大的事业:中国17世纪满人对帝国秩序的重建》(The Great Enterprise: The Manchu Reconstruction of Imperial Order in Seventeenth Century China)就是照此原则写成的,读来引人入胜"美国著名汉学家史景迁(Jonathan Spence)和孔飞力(Philip A. Kuhn)的大量历史著作包括已经译成中文的《天安门:知识分子与中国革命》(史景迁)、《王氏之死:大人物背后的小人物的命运》(史景迁)、《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孔飞力),以及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也都是这样写成的,读起来同样魅力无穷。我们完全可以说,其实这种叙事性的历史编纂,我们也是“古已有之”的。司马迁在《史记》中的对于各色人等、各种事件的精彩记录,源于其生花之笔,读来令人赏心悦目,而忘乎其历史精确性。比如司马迁在叙述“鸿门宴”时,写到樊哙闯入,“头发上指,目眦尽裂”(《史记?项羽本纪》)不仅有悖于史实,而且有悖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司马迁在《史记?项羽本纪》中描写垓下之围时,说项羽只剩下二十八骑,发出了“天亡我,非战之罪”的感慨。虽然被数千汉骑围困,项羽毫不屈服,“谓其骑曰:‘吾为公取彼一将。’……项王乃驰,复斩汉一都尉,杀数十百人……。乃谓其骑曰:‘何如?’骑皆伏曰:‘如大王言。’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但稍后不久,项羽又对乌江亭长说过“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也就是说,项羽最后的二十八骑也已被汉军歼灭。既然如此,“非战之罪”、“吾为公取彼一将”之语,是如何记录下来,又是如何历经两百年后传到司马迁那里的?
即使在自称最为严密的社会科学中,虚构也是无所不在的。虚构是一种想象性构造,是一种“仿佛”式的描述,“或然性”(或者干脆“莫须有”)是它最大的特点。海登?怀特提到了边沁的“虚构观” (conception of fiction),提到了欧文?巴菲尔德(Owen Barfield)的论文《诗歌措辞与法律虚拟》(Poetic Diction and Legal Fiction),以便告诉我们,即使在严密的法律话语中也是允许虚构的:所谓“法律虚拟”,指在法律事务上为权宜计在无真实依据情况下所做的假定,这个假定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法人”就是一种虚构,因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人”。海登?怀特的理论表明,无论是实证性的历史编纂,还是叙事性的历史编纂,都离不开修辞性和文学性,都包含着想象性和虚构性的成分。对于历史编纂而言,无论是修辞性还是文学性,是想象性和还是虚假性,都具有积极和正面的意义。可以说,没有修辞性和文学性,没有想象和虚构性,就没有往昔的人物与事件,更无法理解之。既然如此,认为“历史真实”是客观的,就是没有根据的。历史编纂,无法遮蔽自己的艺术性。所谓“历史真实”的盖头,应该掀开了
历史学也称史学,是一门整合型的社会科学,是历史研究主体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供的一般规律指导下,运用一定的思维认识方式和手段,在与历史客体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对历史客体的分析研究,以理解其特殊规律和特点的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历史知识。
因取义的广狭不同,史学的定义从内涵上可归纳为两种。
广义的史学是对“史”进行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包括:(1)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2)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狭义上的史学不包括前者,而专指后者。历史狭义上的史学是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统一体。就其性质而言,因历史学家们考察的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而有“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知识体系”说、“科学”说、“艺术”说和“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整合”说等等不同的界定。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诞生之前,人们一般从广义上来界定史学,即对史学的定义与对历史的定义往往是同一的,很少有人对两者进行严格的概念上的区分。英语中“历史学”和“历史”是同一个词:History。根据第四版《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History第一义项即指“历史学”——对过去事件的研究;第二义项才是“历史”——过去的事件,尤指从整体意义上来认识的过去事件;第三义项实际上是从第一义项中引申出来的——对过去事件的系统叙述。可见,“历史学”和“历史”是其本义。
中西方对史学的认识所经历的过程基本相同。中国古代的“史学”概念亦从对“史”的认识发展而来,或者说它最初也包含在“史”中。据瞿林东先生的研究,大体说来,中国古代“史”的含义经历了史官、史书、史事、史学的发展过程。史学概念可能始出于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后赵石勒称王之年——公元319年(东晋太兴二年)。在当时和其后一个半世纪间,人们并未对它的内涵作出明确的解说。但是,史学摆脱对经学的依附地位,并与传统的经、律两学鼎足而立,成为官学中一个完全独立的部门,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上还是极具重要意义的。后来它有了编纂学、文献学的内容;至清代乾嘉时期,人们又赋予了史学以历史叙述技巧和历史认识方法等内容。要而言之,在中国古代,人们对史学概念的解说所达到的最高认识水平是:史学是一门关于如何认识、叙述或编纂过去的事件的专门性、技艺性的学问。这种认识与西方近代历史学家“历史学是艺术”的界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史上,作为人类过往社会客观存在的“历史”与作为一种专门性学问的人们对它进行认识、描述的活动及其结果的“史学”,最后实现了初步的分离,这是古代历史学家经过数千年探索的结果,亦是他们在史学认识上的最大成就之一。正因“史学”从“史”的硬壳中脱胎而来,所以,尽管在当代历史学家看来,“历史”与“史学”是两个内涵和本质均不相同的概念,对于它们各自是什么的回答分属于不同的本体论范畴,但是当人们定义它们时,它们就像是一个双面怪——两者交互使用、互相纠结在一起,——“史”因一字多意同时合用亦总有二义,这种情况在近代依然顽固地维持着。因此,近人对史学的定义,并不比古人高明多少,亦往往不能彻底分割克丽欧女神的双面性。当他们在定义“史者何”或“历史何谓”的时候,实际上不是在确定“历史”的定义,而是在确定“史学”的定义;有时则同时合训而兼具两义。如果从历史本体论角度来分析,人们难免会把他们的定义当做是从观念形态上来界说“历史”概念,从而得出他们的历史观本质上属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结论。如果我们从他们解说的实际内容和文本的整体语境来分析,则不难看出,他们正是从狭义上确定了史学的内涵。 例如,近代国学大师、“新史学”革命首倡者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就开宗明义地写道:“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这里的“史”,很明显是指“史学”;而且,《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所阐述的内容,亦是如何研究历史的方法问题,而不是论述历史是什么的问题。当然,多数史家则采用传统的同时合训的方法。例如,杜维运说:“一般来讲,所谓历史,不外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简言之为往事),或者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的记录(往事的记录)。”
今人对史学的定义或解说,可谓各家纷纭,莫衷一是。
“活动”说。瞿林东先生在《中国史学史纲》一书中说:“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记载与撰述的综合活动,这便是史学。”瞿先生的定义,与他这本书的内容是相适应的。因为史学在中国古代,主要是以附属于政治活动的一种文化积累活动的形式存在的,史官和史馆制度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史学虽然在东晋十六国时期开始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中国古代史学发展过程中虽然亦不乏私人撰史行为,但兼具文化活动和政治活动而主要作为政治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的“综合活动”特性,并没有改变。
“学问”说。吴泽先生在其主编的《史学概论》一书“绪论”中,给史学确定的定义是:“史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学问。”
“历史学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这种说法的由来比较复杂。历史学究竟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在西方史学史上,这一争论可以追溯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帝国。第一个对这个问题进行辨析的,是当时的修辞学家、讽刺散文作家希腊裔罗马人卢基阿努斯(Loucianos,约120—180年左右。一说约125—192年。旧译琉善,现又据英译Lucian而译卢奇安)。卢基阿努斯以传统对话体写过约80篇杂论,内容涉及文学艺术、哲学、修辞学、宗教等命题,其中有一篇史学评论专论《论撰史》,“可以定位为西方史学史上第一篇史学理论专论”。卢基阿努斯从历史学的任务或目的、本质、价值、认识方法,历史学家的主体意识结构,史料收集与处理,历史著作的表现形式,判断历史著作优劣的一般标准等等方面,提出了史学本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揭示了史学与文学艺术(如颂辞、诗歌、戏剧等表现形式)相比而具有的真实性本质特征,认为历史学虽然外加有欣赏的成分,也需要借助适当的文学艺术的表述技巧,需要“华而实”的“风格之美”、“真实美”和“条理分明的秩序之美”等表现形式,但是,这些都不是构成历史学的本质的东西;历史学按其特性、本质和目的来讲,是一门实用之学,而非一门有如诗歌那样的欣赏之学。
在卢基阿努斯看来,“不能区别诗与史,确实是史学之大患”。卢基阿努斯关于“诗与史”、“实用的历史”与“欣赏的历史”之间异同关系的辨析,开启了后世历史学家关于历史学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的论争之门。近代西方无论是客观主义历史学家提出的历史学是一门“如实直书”的实证科学,“历史学是科学,不多也不少”,还是相对主义历史学家提出的历史学是一门艺术,“历史学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等等表述形式不尽相同的史学本体认识,就其关于治史原则、史学本质的认识,以及讨论的题域、思考的路径而言,其实均未超出卢基阿努斯所达到的认识水平和划定的疆界。
在当代中国史学理论界,史学理论工作者们接过了卢基阿努斯的问题。坚持历史学是一门科学的历史学家,一方面沿着卢基阿努斯开辟的认识路径,从历史学与文学的区别中把真实性确定为历史学的本质特性之一;另一方面,沿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开辟的辩证的、历史的和唯物的认识路径,从历史本体论和史学本体论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历史学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从而为历史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一些持相对主义甚至折衷主义史学观的历史学家,同样延续了卢基阿努斯的认识路径,所不同的只是把已经被卢氏排除在外的“无疑是外加的东西”又偷运到历史学本质特性的内容之中,使之成为内涵于历史学本质的东西,然后以此为据,重弹了实质上是“一半……一半”的老调。何兆武先生的历史学是一门“既是科学又非科学的超科学”人文学科之说,可以看做是“一半……一半”说的当代中国版。
20世纪80年代末,何兆武先生提出了著名的“历史研究中的假问题”命题,认为“要使历史科学现代化”,“历史学界应该对过去一切似是而非的假问题进行重新批判并做出一番澄清”。此论在中国历史学界产生了相当的影响。第一个被他当做“假问题”来澄清的,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性、或停滞性、或长期停滞性问题。进入90年代,他的这种澄清工作很快就溯源到了历史学本体论和历史本体论的范畴领域,把“历史学是科学吗?”作为一个准“假问题”——何先生没有直接认定它是一个“假问题”,而只是认为它是“唯科学观点”的一种表现,故我们用准“假问题”来称之——来清理。从他发表的一些文章中,如《对历史学的若干反思》、《历史学两重性片论》、《历史两重性片论》、《历史学家、历史学和历史》,以及被他收入自己的“学术文化随笔”集中的《〈历史与历史学〉自序》,等等,不难发现他的历史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是“超科学”之说:“人们对历史的研究和认识则构成为历史学。”
“历史学本身就包含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历史学Ⅰ)是对史实或史料的知识或认定,第二个层次(历史学Ⅱ)是对第一个层次(历史学Ⅰ)的理解或诠释。”
“历史学Ⅰ所给定的数据可以为有一个‘实’,即一个大家一致(或可以达成一致)的看法……历史学Ⅱ本质上是一种思维构造过程……”
“历史学Ⅱ也包含有两个部分,即理性思维和体验能力,二者综合就成为历史理性。理性思维是使它认同于科学的东西;体验能力是使它认同于艺术,从而有别于科学的东西……因此,历史学既是科学,同时又不是科学;它既需要有科学性,又需要有科学性之外的某些东西……即我们对认识历史所需要的那种心灵体验的敏感性,那实质上有似于艺术的敏感性。”
“历史学之成为历史学,其关键乃在于历史学Ⅱ,而不在于历史学Ⅰ。历史学Ⅰ是科学,历史学Ⅱ是哲学。”
“科学地对待历史学,就必须承认历史学中的非科学成分。”否则,“历史学就连所谓‘科学的’历史学都谈不上,更遑论‘人文的’(它是科学与非科学兼而有之,所以是超科学的,但不是反科学的)历史学了”。
何兆武先生“对历史学的若干反思”所获得的关于“历史学两重性片论”,要点即如上述。他的“历史学Ⅰ”、“历史学Ⅱ”两分法提出后,有的青年史学理论工作者从中获得了灵感,进而又区分出了所谓的“历史学Ⅲ”。可见,两分法对于历史学的“精细化”是做出了贡献的:它开出了一条史学本体论研究中的结构主义或者说层次化研究之路。至于历史学概念本身是否能够做出如此精细化的泾渭分明的层次区分,则尚无人去深究。
综观何先生的有关论述,不妨概括为:历史学是以思想史为其中最本质、最核心的部分,由人们对历史的研究、认识和体验所构成,一门兼具科学、哲学、艺术而又非科学、非哲学、非艺术,不是实证的人文学科。
这种史学解说,实际上是新卢基阿努斯之辨,不同于卢氏的是,何先生把卢氏的“实用的历史”和“欣赏的历史”用折衷主义的手法捏合在了一起,使历史学改性成了一个两性人。或者说,通过变性手术,历史学从20世纪末的科学时代又返回到了它的素朴的不定性的童真时代。
按照何兆武先生的相关论述,历史学的这种既是又非的两重性,根源于历史的两重性。所谓“历史具有其两重性的论点,即作为自然人,人的历史是服从自然和必然的规律的,但作为自由和自律的人,他又是自己历史的主人,是由他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取向的”。这样,通常人们所理解的历史定义的一般内涵——人类社会的客观进程,——就被大大化约为人的历史,不仅“类”没有了,而且“社会”的内涵也被抽掉了。无论是所谓历史的两重性,还是所谓历史学的两重性,其实都根源于个体属性意义上的“人”的两重性。在解说历史学是什么时,何先生又过于强调已经被他完全个体化了的“人”的“自由和自律”性;在探讨历史学的特性时,则把人文学科所具有的一般特性等同于历史学的特性。“原来这就是痛哭流涕的原因!”
“科学”说。1902年,英国实证主义历史学家、剑桥历史学派重要代表人物柏里(John Bagnell Bury,1861—1927。又译柏雷、布瑞)继阿克顿爵士(Sir John Emerich Edward Dalberg Acton,1834—1902)任剑桥大学近代史讲座钦定教授,在就职演说《历史科学》中,以如下一句话语作为结束:“历史学是一门科学,不多也不少。”这是历史学家们探讨历史学是什么的问题时引证得较多的一句名言。在当代中国历史学界,“科学”说目前大致有三种代表性意见:一般“科学”说;“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说;“整合学”说。
一般“科学”说是最普遍的对史学的定义的确定。例如,1999年出版的新版《辞海》“史学”条:“亦称‘历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又如,吴著《史学概论》一书“前言”中确定的史学的定义:“史学是一门反思的科学,是对各种具体历史研究及其内在规律的探索的科学。”
“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说。李振宏先生在《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一书中辟专章,从“历史学是科学的根据”、“历史科学的特性和任务”,以及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等方面,探讨科学的历史学是什么及其与一般历史学的根本区别问题。根据他的论述,历史学可区分为两种:一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产生之前的一般历史学,它还不成其为科学,充其量不过是描述和研究人类过往社会客观存在及其过程的一种专门的知识体系;一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它是迄今为止唯一科学的历史学。确切地说,科学的历史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供的一般规律指导下,通过[对]世界各民族、国家的无数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分析研究,以理解它们的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和特点”,一门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和真实性等显著且重要特征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
与以往大多数历史学家不同的是,李振宏先生从研究的对象、任务和特性三个方面,正确地区分了历史科学与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一般社会科学、文学等学科之间的不同,从而为历史科学确定了客观实在的特殊研究对象,规定出了其所应承担的特殊任务。大多数历史学家给出的关于史学或历史科学的定义,总是混淆历史科学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研究的对象和任务。例如,后于李著出版的、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新时期中国史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史学理论大辞典》“历史科学”条目。该辞条吸收了李著“历史学是科学的依据”、“历史科学的特性和任务”两章中的有关历史科学概念的内涵。但是,与此同时,它依然把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人类社会发展史”,——完全等同于、且当做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唯一的研究对象。李著中的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供的一般规律指导下,通过[对]世界各民族、国家的无数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分析研究,以理解它们的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在表述方式上略事变动后,被当做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本应属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研究任务,——“揭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经过各种阶级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指明历史前进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方向,为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科学的理论和历史根据”,等等,——也被统统归入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主要任务之中。这个辞条的内容,其实是以《辞海》中“历史科学”辞条的内容为基础、糅合了李著中的有关内容的“混血儿”。科学的历史学在承担自己特殊的任务和进行特殊性范畴研究的同时,完全越俎代庖地包揽、包办了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全部任务和研究对象。历史科学何堪其重负?“整合学”说。新时期史学界关于究竟什么是历史学问题的讨论中,一种最新的、且颇具特色的定义,是蒋大椿先生确定的。在《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一文中,有鉴于“通常人们认为历史学就是历史论著,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这些历史论著中所表达出来的历史知识”这种对史学的直观的“却是有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现状,他从“广义理解的”角度,为历史学确定了一个全新的、“全面和深刻的”、明晰的定义:“历史学乃是作为研究主体的历史学家通过一定的思维认识方式、手段与历史客体发生互动作用的历史研究这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即历史知识。”在这一表述中,蒋先生没有涉及“历史存在”概念,但从蒋先生的全文来看,他是从“历史存在”的意义上来使用作为进入历史学家认识对象范畴的历史存在的“历史客体”这个概念的。因此,根据他在文章中的相关阐述,我们就可以得出:“历史学家”和“历史存在”,是构成作为精神生产实践的历史研究活动的两个前提性要素;“历史思维认识方式”、“历史认识手段”、“历史客体”、“历史研究精神生产实践”(“历史研究活动”)和“历史知识”,是构成历史学的五大基本要素。蒋先生确定的史学的定义,的确比现有的关于史学的定义都要全面。蒋先生把它称为“新马克思主义史学”,并根据它在历史认识方式上的整合性及其对象领域上的综合性特征,在性质上把它规定为“一门以科学性为基础的内在地融合了实证性、抽象性、价值性、艺术性的整合学”。
以上关于史学的定义或解说,虽然在文献史上大多是近人或今人确定的,但是从逻辑序列上讲,它们其实与历史学自身演进的自然历史过程和人们对它加以认识的思想史过程是基本相符的。“史有二义”和今人的“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与“知识体系”说、“超科学”或“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科学”说,可以看作是分别对应于历史学在其发展历程中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个时代的客观存在事实在历史学家思想上或理论上的表现形式。其中,“科学”说中的一般“科学”说和其他两种史学解说,分别反映了历史学第四个发展时代中的前后两个不同时期;至于后者,更确切地说,是当代史学实践的客观存在状态在历史学家理论形式上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说,是史学理论工作者对当代史学实践进行抽象性认识的理论结果。而当今中国历史学界史学界说纷纭,不过是史学实践日趋复杂多元的纷乱现实在史学工作者思想上造成认识混乱的切实反映;而且,各自对史学定义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定义者学术背景和研究对象的具体内容的影响。
在今人的几种史学的定义中,就中国未来史学的发展而言,比较有意义的是:何兆武先生的“超科学”说、李振宏先生的“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说和蒋大椿先生的“整合学”说。其中,李、蒋二说虽各自从不同的分析角度和相同的角度而以不同的表述方式得出,但在对历史学的特性的认识上,实基本一致,因此可作进一步的融合而成为一派之说。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未来中国史学本体论研究,如果说有可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学派的话,那么,它们无疑是值得援用为学派建立和发展的理论基础的解说。本书的史学定义,将以李、蒋二说为基础来确定。因为,历史学不仅仅是一种活动,不仅仅是专门的学问或学术,也不仅仅是一种知识体系,它更是一门在研究对象和任务方面都具有科学性的特殊学科。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来说,它不仅仅是一门一般意义上的科学,它更是一门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意义上的科学。
历史学对于个体历史学家来说,它可以成为他赖以谋生的一种技巧性或技能性的职业手段,也不妨可以成为他从历史中汲取必要的文化素质或从历史中认识人类自身的一种方式,或是作为他提高其文化艺术体验和鉴赏能力的一种有益的精神活动;个体历史学家当然亦可以是非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之外的其他历史观来指导其历史研究;而且,并非每一个体历史学家、每一次具体的史学实践,都必须承担起揭示某一或每一民族、国家的历史运动特殊规律的任务。但是,诸如此类产生于历史认识和历史学发挥其功能与作用过程中,仅仅来自史学主体的主观认识和这种认识形式、认识手段的特殊性和历史学利用方式的特殊性,或发生在个体史学主体身上的特殊现象,来自历史学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所产生的特性,而不是产生于历史学确定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本身,更非结合今天历史学发展现实状况的东西,是不能成为否定历史学是一门科学的根据的。
从特性方面讲,尽管历史学或多或少地具有其他社会科学甚至人文学科(如文学、艺术)的某些一般特性,但它之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不在于这些一般特性,而在于它根源于自己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把自己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特性,其中较显著且重要者有:它与哲学相比的特殊性特征,与一般社会科学相比的综合性、整体性特征,与文学相比的真实性特征。在历史学身上所表现出的某些人文学科一般性特性的东西,同样不能成为否定它是一门科学的根据。
因此,任何关于历史学不是科学的史学的定义或解说,都不能拿来作为重新确定史学的定义的基础性材料。
历史学是科学。它的科学性的一般根据有二:一是它的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和真实性。历史学研究的对象——世界各民族、国家的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等等,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历史运动事实和过程,——作为历史存在,是客观实在的东西,它不以历史认识者的主观意志而改变,具有客观实在性和真实性。一是它所承担的任务。历史学的任务在于揭示世界各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历史研究是一种旨在探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特殊规律的认识活动。仅凭这两条,历史学就具有了一般科学所具有的科学性。一门学科的科学性的一般判断根据是:(1)“研究的对象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因为只要客观实在的东西,才可能有它内在的发展规律”;(2)它“必须是旨在探讨对象发展规律的认识活动”。历史学显然符合这两层要求。但是,这样的历史学还不能称为真正的历史科学,因为它只是具备了成为一门科学的必要前提,还不具备成为一种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所应有的充分前提。一门学科要成为一种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还需要同时符合第三层要求:“必须以揭示出事物的规律为前提,然后按照事物本身的规律(即它的内在联系)去说明事物的原因,是为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
这样一种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意义上的真正科学的历史学,迄今为止,只有马克思主义历史学。“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产生,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为前提的。这种历史观为历史学提供了一种科学的理论指导,使它显示出区别于以往其他史学的顽强特征,显示出它的鲜明的科学性。”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在思想方法上的重要特征,是它仅仅从历史本身去认识历史,而不是从天上的云雾中或是从人们的心灵、头脑中去认识历史。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历史学,首先确定了史学研究对象的客观性质,把人类社会的一切历史都当成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去研究,从而在历史研究的出发点上实现了深刻的变革。“它坚信,只要从顽强的事实出发,才能如实地揭示历史的真相。”其次,“马克思主义史学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实际应用,获得了研究历史现象之间必然联系的方法论指导,从而使历史学真正成为研究事物规律性并依其规律描述真实历史过程的实证科学。”“使历史学成为科学的最重要的根据,是对人类社会历史运动规律的探讨。然而,至今的哲学发展史表明,到目前为止,还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具体说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真正揭示了人类历史运动的基本规律。于是,问题就简化成这样,只有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作指导,历史学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据此,中国历史学的科学性,除它具备了一门学科的科学性所必须符合的一般性要求以外,根本的依据就在于它是归属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范畴的一门学科。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科学性,根本地决定了中国历史学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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